


依据省、扬州市环境监测与气象部分谈判研判,受晦气气象条件影响及区域传输影响,我市空气质量将到达中—重度污染水平。自12月26日20时起,我市启动了重污染气候黄色预警。依据《扬州市重污染气候应急预案(2025年修订稿)》(扬府办函〔2025〕6号)规则,重污染气候黄色预警期间,归入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公司应严厉执行应急呼应减排办法,工地应中止土石方作业或许建筑物撤除施工。全市有关企业和单位依照应急预案要求认真执行减排办法,有实际效果的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减缓空气污染。但是在查看过程中也发现单个企业和施工工地未严厉执行应急减排管控办法,生态环境部分依法及时进行了查办。相关典型事例现予以揭露发布。
2025年12月27日,仪征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扬州市某印务有限公司展开现场查看,发现该公司在重污染气候黄色预警期间7台印刷机正在出产,未执行该公司重污染气候黄色预警应急减排办法中的“7台印刷机停产4台”要求,涉嫌在特别时段未依照排污许可证规则中止或约束排放污染物,拟立案查办。
2025年12月27日,仪征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某建造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全方位查看,发现该项目工地内有1台挖掘机正在进行土石方作业,平坦路面石子,涉嫌未执行重污染气候黄色预警管控要求,拟立案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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